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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优配强科学化培养 落实待遇提升获得感”
201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一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精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要求,培养与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培养优质师资
2018年教师节当天,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立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就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上海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在教师选拔培养方面,上海鼓励高水平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完善优秀高校毕业生从教奖励制度,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师范类专业,培养输送高水平师资。
上海构建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标准,突出专业能力和行业实践经历。鼓励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聘请行业能工巧匠、管理精英等担任特聘教授或导师。对于高校教师,上海全面深化实施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高起点引领新教师入职。把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使教师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成为常态。
黑龙江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提出了4个方面、20项改革任务,将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以振兴教师教育为根本,实施“教师质量提升工程”;以深化综合改革为突破,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教师待遇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云南提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传承优良师风,全心全意做学生的引路人。到2020年,实现中小学党的基层组织“应建尽建”,党支部书记分级培训全覆盖,党支部达标创建全覆盖。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重点提出要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并将之作为全省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着力点。
根据方案,河北将进一步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落实各项激励措施,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班主任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教师月平均绩效工资收入水平的25%。实行校长职级制的地方,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采取切实举措,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
近年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设岗数和报名人数增幅较大。广西将大力补充乡村学校教师,开展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2014年起,广西将补助范围扩大到自治区111个县(市、区)所有教学点教师,且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工作的教师每月可以得到300元的工作补贴。
黑龙江提出,对长期扎根农村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为着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把中小学教师按学校隶属关系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一次性奖励发放范围,与公务员同等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推动教师教育发展
云南提出,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准和统筹使用报备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通过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跨学段动态调剂事业编制,向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缺口较大地区倾斜。各地区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数,及时招聘,补充教师,严禁挤占、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有编不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确保“人岗相适”。
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黑龙江提出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县域“中小学教师编制临时周转专户”,坚持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整,对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按照高考改革和走班教学需要增加普通高中教师配备等政策。
为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河北将通过省内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等具体举措,实施教师培养层次提升工程。
河北提出,2020年停止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逐步引导高职院校将师范类非学前教育专业转为学前教育专业。调整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结构,2020年停止小学全科教师专科层次招生,启动高中起点小学全科教师本科层次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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