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本月初,广东省教育厅召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新闻通气会。自4月8日起,广东取消暂缓就业政策,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简称择业期)政策,新政策有效期为3年。高校毕业生无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就可在一定时间的择业期内,与应届毕业生享有就业、升学的同等待遇。此举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广东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算起。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政策适用对象包括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离校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为五年内)的毕业生。
“相比原来暂缓就业政策只能惠及部分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受众面扩大到所有毕业生。”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可办理调整改派,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和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手续。按照这项政策,毕业生就业后辞职(退)的,如仍在择业期期限内,可选择继续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政策待遇。
成人高考院校专业指导专属提升方案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其它本文关键词: 高校 就业
天津成考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429504262@qq.com
上一篇:河南:发行首支高校建设专项债券
下一篇:职教“1+X ”证书制度试点启动
关注公众号
服务时间08:00-24:00免费课程/题库
微信扫一扫